最新電費調整計費方案
最新電費調整計費方案
第一階段自101年6月10日起實施,至101年12月9日(僅六個月)。
第二階段自101年12月9日起實施。
第一階段自101年6月10日-101年12月9日變動如下:
1.一般住家(戶名為個人名字)係”表燈用電”的”非時間電價”計費方式如下:
夏月(6月1日~9月30日)
120度(原係110度)以下部分每度2.10元價格不變,121度(原係111度)至330度部分每度 3.02元價格不變(也就是說111-120度自3.02元降至2.10元每度可省0.92元10度共省9.2元)
331度至500度部分原每度4.05元調整後,每度4.39元,調幅上漲8.40%。
501度至700度部分每度4.51元調整後,每度4.97元,調幅上漲10.20%。
701度以上部分每度5.10元調整後,每度5.63元,調幅上漲10.39%。
非夏月(夏月以外之時間)
120度(原係110度)以下部分每度2.10元不變,121度(原係111度)至330部分每度2.68元不變價格不變(也就是說111-120度自3.02元降至2.10元每度可省0.92元10度共省9.2元)
331度至500度部分每度3.27元,每度3.61元,調幅上漲 10.40%。
501度至700度部分每度3.55元,,每度4.01元,調幅上漲12.96%。
701度以上部分每度3.97元,每度4.5元,調幅上漲 13.35%。
以上是每月單價,用戶因實施隔月抄表、收費,其計費之分段度數概加倍計算。
2.”表燈營業用(小商店或小規模的公司)”
